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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泰禾集团(000732.SZ)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注函,要求其说明2020年仅有零星项目交付结转收入、债务重组及重大诉讼、仲裁等事项的具体进展,负债或潜在损失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
泰禾集团1月29日披露的2020年业绩预告显示,公司在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41.7亿元至55.2亿元,而2019年同期则盈利4.66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2.63亿元至46.1亿元,营业收入35.17亿元至46.52亿元,2019年同期为236.2亿元。
对于业绩变动的原因,泰禾集团称,2020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及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结算排期的影响,无集中交付的地产项目,仅有零星项目交付结转收入,造成收入较2019年同期大幅下降,相应的营业利润大幅减少;另外,公司对部分出现减值迹象的房地产项目适当地计提了存货减值准备,导致营业利润减少;2020年度投资收益较2019年度大幅减少。
2019年度公司通过转让项目股权形式与合作方共同开发,累计减少并表项目21个,由此确认相关投资收益12.77亿元,而2020年度投资收益主要由公司持有的合联营企业投资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产生,金额较小;结合目前债务重组进程,公司对已到期尚未还款的借款违约金计提了约为8亿元的违约金损失,该损失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深交所在关注函中要求泰禾集团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地产项目在投资金额、建设周期、销售回款等方面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及具体原因,是否存在项目长期停工、大额销售退回等重大风险情形,如有,请量化说明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另外,泰禾集团对已到期尚未还款的借款计提了约8亿元的违约金损失。据此前的公告显示,截至2020年10月23日,泰禾集团已到期未归还借款金额为487.1亿元,尚未支付的利息为64.76亿元;截至2021年1月4日,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共计300余起,涉及金额超过70亿元。请结合公司债务重组及重大诉讼、仲裁等事项的具体进展,说明是否充分考虑相关预计负债或潜在损失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深交所还要求泰禾集团全面核查并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风险事项,是否存在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等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按照深交所的要求,泰禾集团要在2月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截至2月1日收盘,泰禾集团报2.61元/股,跌幅2.25%,总市值64.9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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