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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以来,南京一批商办房源集中交付,“公寓变办公”矛盾爆发,引发了业主们的维权。今年,这一矛盾还在持续。
近日,中粮悦天地的一位业主向南小寓反映:“两年前冲着开发商宣传的小户型低总价公寓,买了中粮悦天地。最近发现购买的公寓其实是办公房源,找到中粮想退房,开发商告知等通知,且只退房款,不赔偿贷款利息等损失。”
据南小寓了解,目前中粮悦天地已有上百户业主与开发商交涉退房相关事宜,主要诉求分为两种:一种是去年成功退房的业主,向开发商索赔贷款利息等损失;还有一部分业主想要退房,却被开发商告知等通知,不少业主等了大半年还是没有得到回复。
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了办公房,业主可以退吗?退房过程中,开发商到底要不要赔偿业主的贷款利息等损失?今天,我们就来好好探讨下。
01
办公宣传成公寓,中粮涉嫌虚假宣传
中粮悦天地,由中粮地产开发,位于江宁大学城鹏山路,项目为中粮祥云的商办部分,共有三栋楼组成,其中:
2号楼2-12层为办公产品,13-21层为公寓(基本售罄),面积在40-45㎡左右;
3号楼全部为办公产品,面积在40-45㎡左右;
5号楼全部为公寓产品,层高分为两种,3米和3.9米的,面积在35-40㎡左右。
正是因为项目在售房源有公寓有办公,且2号楼同时在售两种产品,早期的宣传中开发商并没有明确告知买房人对应房源的房屋性质,才引发了之后的种种矛盾。
2017年底,中粮悦天地首次开盘推出2号楼,含商业、办公、酒店式公寓产品。
其中,办公和公寓产品均为4.8米的挑高产品,毛坯交付,面积为28-43㎡,销许均价2.3万/㎡左右。
“主要问题还是开发商虚假宣传。”业主张女士告诉南小寓,“我购买的是中粮悦天地第一批房源,当时开发商宣传的是4.8米挑高公寓,小户型低总价,自始至终没有告诉我们2号楼里存在办公、公寓两种不同性质的房源。我买的12层恰好是办公,太郁闷了!”
张女士提供了当初置业顾问在朋友圈的相关宣传截图,产品描述统一为“4.8米双钥匙全能公寓”↓
还有一位孙姓业主告诉南小寓:“我是2018年5月购置的中粮悦天地,当时置业顾问告诉我,2号楼3层以上全部是4.8米挑高公寓,还带我去看了样板间,非常喜欢,当时就买了,均价2万/㎡左右。哪知道并不是公寓,而是不能住人的办公房。”
针对暴露出的问题,中粮悦天地的业主们希望能退房,并整理了一份退房诉求,孙女士表示:这是去年整理的,今年业主们的主要诉求还是这些,希望开发商能满足。
我们将大致内容整理如下:
1. 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
2. 由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及利息(购房款包含智能家居,全款为已缴纳购房款+已缴纳购房款利息;按揭贷款为已缴纳首付款+已缴纳首付款利息+已偿还的银行贷款本息),计算方式:以已缴纳的购房款、首付款为基数按照银行同期贷款自购房人实际付款之日起至退款之日止的利息(年利率百分之五)。
3. 对于精装修业主退还精装修款,并支付偿还期间的利息损失(按照银行同期利率计算方式:以已缴纳的装修款为基数按照银行同期理财利率自购房人实际付款之日起至退款之日止的利息)。
4. 赔偿业主的因等待导致的其他损失等。
02 开发商承诺退房却让等通知,业主急了
“我们递交了退房诉求给开发商,一开始并没有得到回应。”孙女士表示。
去年11月,中粮悦天地几十户业主联合向江宁信访办反映了开发商“虚假宣传、涉嫌欺诈销售”的情况,当时,江宁高新区联合江宁房产局等职能部门约谈开发商后,开发商通知业主可以办理退房手续。
有业主告诉南小寓:“当时开发商是同意我们退房了,可是只同意退还购房款,我们贷款购房产生的提前还款手续费以及贷款利息等,开发商一律不赔。”
天眼查显示,去年9月起,已经有业主陆续起诉中粮,据知情业主透露:起诉的业主大多是向开发商索赔贷款利息。
而孙女士在内的数百户业主反映:“由于中粮悦天地还没有交付,我们最近才知道项目公寓变办公的事情,去找开发商退房,到现在也没能有实质性进展。”
就在今天,数名业主前往中粮悦天地,想让开发商解决退房事宜,得到的回复是:“退房通道一直开启,登记完等通知。”有业主非常郁闷:“我去年就填写了退房申请,但是一直到今天开发商还是让我等消息,遥遥无期!”
03
江宁已有楼盘退房补偿,相关部门建议司法诉讼
去年以来,南京江北、江宁、城北、河西等多个板块存在公寓变办公的情况,引发了业主们的集中维权。南小寓盘点了业主们的诉求,涉及到退房、补偿贷款利息损失、要求开发商更改土地性质、商用电改民用电等。
目前,中粮悦天地的业主们主要诉求是开发商退房并赔偿相应的损失,但这些诉求尚未得到妥善解决。业主们的诉求能被支持吗?我们找了此前的一些案例。
能否退房方面,今年1月,江北新区商办项目信访投诉有了实质性进展,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与交通局联合发文,其中就退房相关诉求给出的回复是:开发企业与业主协商退房,协商未果的,经由司法途径处理。
协商一致退房,业主提出让开发商赔偿贷款利息等损失,是否合理?去年江宁已有楼盘有相关的赔偿案例。
去年,位于江宁正方新城的某家楼盘业主因公寓变办公维权,最终开发商提出的解决方案里有专门针对退房的处理方法:退房的业主,开发商将退还全部已付房款,并按照年利率5%补偿利息损失;如果业主选择不退房,开发商根据不同楼栋,给予业主800-1500元/㎡不等的补偿。
针对中粮悦天地房屋性质、退房事宜相关纠纷,南小寓致电江宁房产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业主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江宁区市场监督局投诉,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处理。至于业主的退房诉求,在有商品房预售合同约束的情况下,需要看合同的相关约定条款,以及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开发商不同意退房,业主可以通过司法诉讼的途径来解决。
北京炜衡(南京)律师事务所王希武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2017年3月,南京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建筑项目管理的通知》,其中规定:“商业办公类非住宅类建筑,其室内建筑功能除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可配建酒店式公寓外,其余一律不得标注酒店式公寓功能。”通知中还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建筑前应向购房人明示房屋的规划用途,开发商必须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不得擅自更改用途。中粮在前期的销售过程中并未向购房人明示房屋规划用途,涉嫌虚假宣传,业主们有权起诉,要求开发商退房款并赔偿相关损失。
截至发稿,南小寓了解到:少数业主接到开发商通知,可以前往售楼处填写房屋销售变更处理表,相关审批通过后再签订退房协议、走退房流程。事情的相关进展,南京公寓情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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