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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昨天(6.27),南京市土地市场网发布了2019年宁高出第04号土地出让公告,一次性推出4幅宅地。
地块起拍楼面价均在4000元/平左右,最高楼面限价均超8300元/平!限时竞价时间为7月31日上午10:00开始!
G08-G11地块拿地条件严格,沿街住宅不得设置住宅底层商业门面房!
NO.高淳2019G08地块
地块详解
地块名称: 凤山路以南、石臼湖北路以西
地理位置: 东至石臼湖北路,南至中圩路,西至北漪路,北至凤山路
出让面积 :41001.90㎡
规划用地性质: R2二类居住用地
容积率:1.01≤Far≤2.0
起拍总价:34100万
起拍楼面价:4158元/㎡
新挂出的G08地块和G09地块紧邻,位于高淳城北商务区,靠近五洲万家广场、高淳地铁站、高淳汽车客运站、高淳区中医院、北部新城中学等多项生活配套。
周边小区有南京高淳宝龙广场(高层均价11055元/平)、金轮水映华庭(小高层11683-11864元/平)、中交荣域(毛坯8504元/平),周边二手房小区房价在1.3万/平左右。
G08地块具体位置图示如下:
G08地块出让条件:
1、地块社区商业配套用房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商业配套用房须相对独立、集中布置,沿街住宅不得设置住宅底层商业门面房。
2、该项目地块北侧水域及景观绿化带由该地块受让方进行统一规划建设,河道景观方案需与整个地块规划设计方案同步审定、与项目首期住宅同步规划核实,并征求园林、水务部门同意意见。
3、地块北侧沿凤山路退让44m绿地、东侧沿石臼湖北路退让10米的绿地及地块西侧沿北漪路退让10米的绿地应由受让方单独规划绿化景观方案,报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审查。地块北侧河道水系、地块北侧及东西侧绿地(合计约17232.34㎡)由受让方无偿代建后无条件移交区人民政府。
NO.高淳2019G09地块
地块详解
地块名称: 中圩路以南、石臼湖北路以西
地理位置: 东至石臼湖北路,南至汶溪路,西至北漪路,北至中圩路
出让面积 :116586.09㎡
规划用地性质: R2二类居住用地
容积率:1.01≤Far≤2.2
起拍总价:103750万
起拍楼面价:4045元/㎡
G09地块具体位置图示如下:
G09地块出让条件:
1、地块东侧沿石臼湖北路退让10米的绿地及地块西侧沿北漪路退让10米的绿地应由受让方单独规划绿化景观方案,报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审查,由受让方无偿代建后无条件移交区人民政府。
2、受让方需在地块内按照《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NJGBC01-2015)要求配建一处独立布置的基层社区中心,其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2800平方米。该公共配建应与整个项目首期住宅同步审定规划设计方案、同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同步规划核实,建成后须无条件、无偿移交给区人民政府。交付标准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建委南京市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88号)执行。
3、沿街住宅不得设置住宅底层商业门面房。
NO.高淳2019G10地块
地块详解
地块名称: 淳南路以南、南漪路以西
地理位置: 东至南漪路,南至湖滨一号院,西至景桥名苑,北至淳南路
出让面积 :10665.35㎡
规划用地性质: Rb商住混合用地
容积率:1.01≤Far≤1.3
起拍总价:5440万
起拍楼面价:3924元/㎡
G10地块处于高淳老城区,靠近高淳老街、春东湖广场、高淳区人民医院、固城湖等,生态资源丰富。
其周边楼盘有南京高淳雅园,这是高淳目前房价最高的楼盘,精装洋房前期均价15787元/平,别墅21646-32982元/平。
G10地块具体位置图示如下:
G10地块出让条件:
1、地块商业办公建筑面积占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5%;
2、规划居住用地应按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该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须无条件、无偿移交给区人民政府;应配建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的快件服务用房。
NO.高淳2019G11地块
地块详解
地块名称: 镇兴路以南、学山路以西
地理位置: 东至学山路,南至栗园路,西至现状小区,北至镇兴路
出让面积 :24135.69㎡
规划用地性质: R2二类居住用地
容积率:1.01≤Far≤1.5
起拍总价:14750万
起拍楼面价:4074元/㎡
G11地块靠近高淳城西客运站、高淳悦达广场、区人民医院等,周边配套成熟,该片区暂无商品房项目。
G11地块具体位置图示如下:
G11地块出让条件:
1、地块社区商业配套用房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商业配套用房须相对独立、集中布置,沿街住宅不得设置住宅底层商业门面房。
2、受让方需在地块内按照《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NJGBC01-2015)要求设置一处独立布置的基层社区中心,其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2800平方米。该公共配建应与整个项目首期住宅同步审定规划设计方案、同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同步规划核实,建成后须无条件、无偿移交给区人民政府。交付标准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建委南京市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88号)执行。
这四幅地块将于7月31日上午10: 00开始竞价,竞买要求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不得联合竞买。NO.高淳2019G08、NO.高淳2019G09、NO.高淳2019G10、NO.高淳2019G11地块的竞买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以上资质(不含暂定资质)。
2、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及后续购地资金须为竞买人自有资金,并提供经江苏省财政厅公布的在南京市范围内注册经营的3A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住房和商住用地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来源情况申报表》及审计报告。
3、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商住、住宅地块的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出让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其他地块应在出让成交后3个月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并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再申请变更受让人,变更后原出让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由新受让人履行。逾期未申请的,按土地转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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