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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4日从中国政府网获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最新印发了《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对切实加强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作出具体部署。
《意见》全文分为五大项18小项内容,力求通过多方面政策来确保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得到切实改善,融资规模稳步扩大,融资效率明显提升,融资成本逐步下降并稳定在合理水平。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董希淼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有几个特点,一是中办国办联合发文,文件层级很高;二是文件内容并非都是原则性的意见,很多政策措施都非常具体和明确;三是文件提出的政策内容涉及金融机构、地方政府以及金融基础设施等各个层面,非常全面。他表示,文件的核心在于消除民营企业在融资过程中遇到的所有制歧视,消除对民营经济的各种隐性融资壁垒,要求金融机构坚持对各类所有制经济一视同仁。
记者梳理发现,《意见》提及了多项具体支持政策。如,“加快出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加快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债券工具创新,支持通过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转股型二级资本债券等创新工具补充资本”;“把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质量和规模作为中小商业银行发行股票的重要考量因素。研究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范围限制,规范实施战略性股权投资”;“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机制,提高不良贷款考核容忍度。设立内部问责申诉通道,为尽职免责提供机制保障”等。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从战略高度抓紧抓好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依法开放相关信息资源,在确保信息安全前提下,推动数据共享。地方政府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抓紧构建完善金融、税务、市场监管、社保、海关、司法等大数据服务平台,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域互联互通。
董希淼表示,抓紧抓好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非常重要。民营企业长期面临着“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背后的因素是复杂的。部分原因在于,民营企业抵质押物不足、基础信息数据缺乏,影响和制约了民营企业的发展。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有助于缓解上述难题,而这些手段的应用依赖于各类信用数据信息的支撑。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对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尤其是服务民营经济有着重要作用。虽然当前政府、金融机构等在信用信息领域已经开始进行整合,也有不少跨部门合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要支持民营经济,最核心的是要给民营经济一个‘竞争中性’环境。从信用基础设施建设的角度看,有很多工作亟待推进。”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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