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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称金辉控股下周寻求批准上市交易 募资3亿-4亿美元
9月8日IFR消息,金辉控股计划下周为其赴港上市交易寻求批准,拟集资3至4亿美元,农银国际、中信里昂、海通国际为保荐人。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金辉1996年起家于福州,2009年总部迁至北京,业务重点扎根在中国长三角、环渤海、华南、西南及西北。2019年度,上述五大区域的销售占比分别为29.4%、26%、16.7%、17.3%及10.6%。
今年三月,金辉在港交所递交招股书。招股书中显示,截至2019年末,金辉集团共有144个处于不同开发阶段的物业开发项目,其中包含由附属公司开发的102个项目以及由合营及联营公司开发的42个项目,应占物业开发项目的总建筑面积为2667.44万平米,其中93.4%位于二线、三线城市,11.5%位于长三角。
2017年至2019年三年间,金辉分别实现全口径销售额445.1亿元、746.8亿元和888.6亿元。在观点指数发布的2019中国房地产销售金额TOP100榜单中,金辉位居行业第42位。
万达商管45亿元公司债票面利率确定为5.58%
9月8日,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披露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的票面利率。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上述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45亿元(含45亿元),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根据公告,该债券最终确定票面利率为5.58%。
据此前报道,该笔债券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而关于募资用途,万达商管此前在公告中表示,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
世茂股份拟发50亿项目收益票据 用于港珠澳中心建设等
9月8日,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一则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发行项目收益票据的公告。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世茂股份控股子公司珠海世茂新领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项目收益票据。
该票据的发行面额为100元,为定向发行的项目收益票据,期限不超过15年,采用固定利率方式发行,票面利率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此外,本次票据由世茂股份的控股股东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世茂集团”)下属企业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差额补偿,以此作为增信机制。
世茂股份于2020年9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发行项目收益票据的议案》,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世茂股份表示,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港珠澳合作创新(珠海)中心项目建设以及补充运营资金。
同一日,世茂股份还发布另一则公告表示,公司控股子公司石狮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委托世茂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海世茂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丝路山水地图多媒体数字展”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项目的相关工作,上述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为1890.54万元。
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世茂股份表示,“丝路山水地图多媒体数字展”是公司与故宫文化相衔接的重要项目,也是公司不断提升商业文化底蕴的重要举措。本次关联交易旨在更好地推动公司下属石狮世茂摩天城广场的商业经营与发展,有效激发商业广场客流量与销售额的提升,将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
碧桂园一笔ABS发行金额由30亿下调至20亿
9月8日,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显示,碧华2020年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状态更新为“已受理”。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该债券品种为ABS,此前拟发行金额30亿元,发行人为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承销商/管理人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该债券最早于今年8日24日获得受理,后于9月3日状态仍为“已受理”。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拟发行金额变更为20亿元,相比之前下调了10亿元。
此外,8月14日信息披露,“华金证券-碧桂园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项目状态同样为已受理。该项目品种为ABS,拟发行金额14亿元,发行人为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承销商/管理人为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大华集团50亿元住房租赁专项债已获上交所受理
9月8日,上交所披露,“大华(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项目状态更新为“已受理”。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上述债券类别为小公募,拟发行金额50亿元,发行人为大华(集团)有限公司,承销商/管理人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指出,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拟分期发行,首期发行计划将根据发行人实际资金需求确定。本次债券期限不超过7年。
大华集团表示,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租赁住房项目相关用途、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公司债务。
2020年上半年,大华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47亿元,系公司支付土地出让金所致。大华集团认为,随着2020年“城中村”项目逐步进入预售环节,发行人的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将得到大幅改善。
泛海控股收警示函 因接受关联方无息财务资助未披露
9月8日下午,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具体而言,泛海控股于2019年10月12日公告称,2018年初接受关联方无息财务资助余额3.31亿元,2018年底接受关联方无息财务资助余额42.38亿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核查,截至2020年5月18日,接受关联方无息财务资助余额为3.5亿元。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因泛海控股接受关联方无息财务资助,金额超过3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但泛海控股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
因此,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对你公司予以警示,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泛海控股方面表示,公司高度重视决定书涉及事项,已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系统学习。日后,公司将以此为戒,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花样年25亿公司债发行完成 票面利率7.5%
9月8日,花样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全资附属公司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已完成发行一笔本金额为人民币25亿元的公司债,债券利率为7.5%。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该笔境内公司债期限为三年期,于第二年末,发行人有权调整票面利率,而投资者可选择向发行人回售债券。
于9月2日,花样年曾发布公告称,拟发行2020年第一期公司债,发行规模为不超过30.43亿元(含30.43亿元)。
公告显示,本期债券简称“20花样01”,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指出,本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到期的公司债券。具体为发行规模11亿元的“15花样02”,拟偿还规模10.86亿元;以及发行规模20亿元的“15花样年”,拟偿还规模19.5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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