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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关于公司2018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人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行使的情况。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该期票据的简称为“18阳光城MTN002”,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原票面利率/利差为7.50%,本次调整后票面利率为6%,利率生效日为2020年7月27日。
投资者回售申请开始日为2020年6月15日,截至2020年6月19日,行权日为2020年6月20日。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19日回售期间成功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回售部分债券享有本期利息及按面值回售的兑付资金。
本次权力行使的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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