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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举措接连发布,如何解读2020南京楼市走向?

江苏房地产金融   |   2020-02-14 10:05:55   |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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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携手企业走出疫情困境,南京最近发布了不少利好政策,其中有些与南京房地产行业有关,我们整理如下,一起来看看。


 举措一 


昨天,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疫情期间土地出让合同履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及解读,推出了疫情期间助力解决企业阶段性资金困难的六条举措,明确在疫情一级响应期间企业可延迟缴纳土地出让金,最长可延期至疫情一级响应结束后的33天内。


《通知》明确,合同约定的缴款时间在疫情一级响应期内的,该期款项缴款时间可延期至一级响应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期间不计利息或违约金;如届时企业仍有困难,可再延长不超过30日(自然日)缴纳。


如企业有特殊情况无力按期缴纳疫情结束之后的土地出让金,企业可书面申请“一事一议”。


原文如下↓





南京出台的房地产新政之下,无疑是给房地产行业注入了强心针。如何解读新鲜出炉的这波新政?地产锐评主笔马乐乐给出了他的看法。


1、疫情对房地产业目前最大的影响是停摆,由于工程和销售叫停,房地产企业不同程度地出现流动性压力,尤其是部分杠杆过高的房企。通过土地出让金缓交、提速商品房预售的手段,可以适当缓解房企的流动性压力。


2、疫情伤及的几乎是全行业,会加大地方政府财政压力。通过在前端给房企减压,也能促进房企拿地意愿,推动土地市场回暖,让地方政府与房地产企业能够抱团取暖。


3、疫情只是造成房企销售停摆,对销售的影响尚未可知,目前还不适宜出台针对“后端”的新政。


 举措二 


昨天,市房产局对出租房屋发布六项提醒,为来宁返宁人员提供安全稳定居住环境。


其中包括6点内容。

1、落实主体责任。从事房屋租赁经营活动的租赁企业、个体工商户、房屋出租人以及社会集宿楼及企业集宿区的管理方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配合街道社区、属地派出所、小区物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履行出租房屋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2、及时传达告知。租赁经营主体、出租人应配合属地政府、街道社区、派出所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告知外来承租人严格按照市防疫指挥部通告要求实施隔离。


3、督促登记报备。督促外来承租人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向属地社区、所在单位等主动登记报备,并配合社区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通过“宁归来”应用认真填写,确保实名、实数、实时登记。


4、严格封闭管理。集中式长租公寓租赁经营主体、社会集宿楼及企业集宿区应全面实施公寓封闭式管理,按防疫要求做好公寓公共空间消毒、门卫值守、人员登记、疫情报送等工作。


租赁经营主体、出租人应积极配合社区干部、小区物业、志愿者做好管控工作,劝阻制止承租人聚会聚餐。


5、加强合租管理。租赁经营主体、出租人应加强合租房安全管理,不得违法违规开展群租,承租人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5平方米


鼓励租赁经营主体、房屋出租人疫情期间将一套房屋出租一户租客居住。分散式住房租赁经营主体,应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生活服务,督促承租人特别是合租人员做好室内承租房屋、公共空间的疫情防控和必要的自我隔离等措施。


6、提倡线上服务。倡导租赁经营主体提供“线上看房”、“线上签约”等不见面服务,加快推进企业自有平台与市房屋租赁服务监管平台对接,通过系统对接、网上申报等渠道“不见面”办理租赁信息报送、合同网签备案。


租赁经营主体不得以疫情为由,违反合同约定强制房屋业主减免租金,擅自提高租客租金。


 举措三


2月9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重磅政策!政策提出,疫情防控期间,职工购房提取无法办理而超期的,提取期限暂顺延3个月




具体内容有以下5点:


一、推进线上服务。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在疫情防控期间应优选住房公积金线上服务渠道办理公积金缴存、使用相关业务。


二、减轻企业负担。受疫情影响延迟复工或停工停产的企业,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降低缴存比例或申请缓缴存住房公积金,待企业复工后再恢复缴存。


三、延长购房提取期限。疫情防控期间,职工购房提取无法办理而超期的,提取期限暂顺延3个月。


四、适当延后公积金贷款还款时间。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可以申请适当延后疫情防控期间的还款时间,具体确认手续在疫情防控结束后补办,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


五、暂时调整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的贷款条件。企业因疫情影响未能正常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疫情结束后补缴的,期间中断时间不影响相关职工贷款时连续缴存计算时间。


 举措四 


2月8日,南京推出10条措施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既有对上级政策的深化、细化,又有南京新招。具体内容如下↓



但也有人担心,2019年全年,南京楼市好不容易有了理性回暖,而在经历了这波疫情后,2020年的南京楼市会是什么走向?年后还会出现小阳春吗?应该乐观看待吗?


马乐乐认为,房地产行业可以乐观的因素,至少有三点。


1、总体需求只会延后,不会消失。疫情造成的损失,夺走了少数人的购房需求,但于全局无碍。被疫情延迟的需求,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重新出现在售楼处里。


2、“租售同权”幻灭 。两年来被反复提及的“租售同权”,这次在疫情之下“现了原形”。一些城市的社区以房产证来划分阶层、长租公寓涨价、爆雷违约,通通在告诉大家:要有房 


3、“最后一公里”的美好 。如果说,疫情之前,很多人认为物业的主要作用就是“门卫+保洁”,那么疫情后,他们才会发现,拥有一个好物业,竟然如此重要。疫情是鉴别好物业与普通物业的试金石 ,疫情也是优秀物业持续圈粉的良机。经此一役,好物业会更加深入人心,拥有好物业的大房企,同样会被更多改善型客户追捧。


南京市房地产学会会长、南京工业大学天诚不动产研究所所长吴翔华认为,疫情对经济的影响有限,但对一些人而言短期收入影响较大,对大部分人收入影响并不大,所以疫情过后会有恢复性反弹,政府出台相关刺激政策对市场也会有积极的帮助。买房人入手时机以疫情接近结束时出手比较好。


网尚研究则认为,全市房地产市场及经济运行均将受疫情拖累,行业下行的压力也在加大;但与此同时,我们也不必过度悲观,虽波动在所难免,仍期待平稳运行,相信市场的修复能力。


《江苏房地产金融》认为,买房人不妨利用在家隔离的时间多了解房地产市场,多做功课,多比较,毕竟,一房在手,心里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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