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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你的朋友圈被这张图刷屏了吗?
反正南小寓身边已有不少置业顾问
欢呼雀跃地
向我转达了这一“好消息”
……
如果这则消息属实,就意味着公寓等商办地产再也不担心产权到期问题,且只需缴纳少量的费用即可续期!
事实真的如此吗?
假的!
如果你仔细看这张图,一定也能发现不少问题:
①在该图片中,《城市地产管理法》到底引用的是第十二条,还是二十二条?
②较为明显的错别字:物权法已生效,该法明确了公司公私财产的受保护权。
做图的小编必须得扣鸡腿!
如此明显的错误,足够让图片的真实性大打折扣,而图片上的文字内容也十分让人存疑。
③关于“补的费用不会超过5位数,最低不得低于15.6/平方米”的说法,南小寓并没有找到政府文件支持。
而且按照字面意思理解,续期费用应该是15.6-9999元/平米不等,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没有!既然是补充费用,也应明确补多少年,是几十年还是永久?没有!
关于图片中引用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以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南小寓也确实都找了原文: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但在2017年3月,李克强总理就曾关于70年住宅土地所有权到期之后续期问题答记者问:
可以续期、不需申请、没有前置条件,也不影响交易。国务院已经让相关部门对房屋产权的相关法律文件进行研究。
由此可以断定,这是一则漏洞百出,不靠谱的臆断。
与此同时,南小寓也电话咨询了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屋产权到期后是否需要缴费、缴多少。
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不同的城市、地区或有不同的规定。但目前南京还没有出现房屋产权到期的情况,也没有出台相应的政策,所以不太清楚房屋产权到期后该如何操作。
不过在随后的资料收集中,南小寓也真的在其他城市发现了先例,免费续期、缴纳出让金都有。
浙江海宁
2019年初,浙江海宁曝出了某商业用地到期的消息:国土资源局发出公告,到期大厦需补缴约2200万的土地出让金后,土地使用权可再续20年。
公告称,龙祥商务楼协议续期20年,按土地单价3137元/平方米补缴,出让金2189.626万元。海宁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项目是按办理时土地市场评估价的50%缴纳土地出让金。
温 州
在2016年,温州也出现一部分市民正常买卖二手房后却无法完成交易的现象,原因是他们持有的土地证上写着土地年限20年到期。如果要续期,则必须缴纳占房价总额约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举个例子:如果房屋产权到期的那一天,这套房子评估下来值180万,那就得交60万来续期……
好在,当地国土部门给出的妥善解决办法是: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即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
青 岛
青岛拟以区域过去1年的平均地价为计算标准,以基准地价的60%补交土地出让金。
深 圳
深圳在2004年颁发了《深圳到期房产续期若干规定》,对这一"历史遗留问题"作了详细规定,补交地价数额为相应用途公告基准地价的35%,补交地价一次性交付,到期不办理续期或申请未获准,则原有土地使用权消灭,其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
由此可见,各地的做法不尽相同,仅可作为参考。具体南京将如何做,我们只能等待第一批房屋产权到期,再做讨论了。
虽然40年公寓不限购不限贷,总价较低,投资和作为过渡期的自住都是非常好的选择,但大家也要擦亮双眼,不要被谣言牵着走,谨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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