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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幸福清偿10亿元2016年申请永续债

观点地产网   |   2019-11-26 09:25:52   |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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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11月25日公告称,已于近日清偿了10亿元可续期委托贷款。

公告显示,华夏幸福于2016年11月向兴业财富申请可续期委托贷款,并与兴业财富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可续期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由兴业财富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并通过兴业银行向公司发放委托贷款,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无固定贷款期限。

根据协议,委托贷款为可续期委托贷款,初始借款期限三年,初始借款期限后每一年公司有权将借款期限延续一年,或者选择向贷款人全额归还全部委托贷款本金金额及所有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资金成本。

华夏幸福表示,基于自身业务及经营需求,已于近日清偿了上述10亿元可续期委托贷款本金及应支付的资金成本,上述《可续期债权投资协议》及《可续期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到期终止。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2016年,华夏幸福向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可续期委托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30亿元。

其中,2016年11月,华夏幸福与兴业财富签署《可续期债权投资协议》,与兴业财富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涉及兴业财富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并通过兴业银行向公司发放委托贷款,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无固定贷款期限。

12月,与兴业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涉及兴业财富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并通过兴业银行向公司发放委托贷款,金额为20亿元人民币,无固定贷款期限。

随后2017年和2018年,该公司计入“其他权益-永续债”类别的可续期委托贷款金额为90亿元。

2019年9月,华夏幸福在三日内连签总额达60亿永续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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