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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办改公寓”再遭一城封杀!涉嫌违规开发商将被“拉黑”!

  |   2019-08-22 19:08:44   |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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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40年公寓频繁爆“坑”!

买房人维权举步维艰!

厦门正式出台文件,火速发声:

明确禁止商办类项目改为公寓!

2019年8月14号,厦门市发布《关于加强商办类建设项目全链条管理实施意见》,嫌麻烦的网友可以跳过文件内容,直接往下拉,看南小寓给大家画的重点。

文件内容如下:













整体看下来,该文件内容比较丰富,实施意见不仅制定了严格的惩戒措施,还涉及到市资源规划局将从项目策划、方案审查、监督检查、违法查处等方面完善监管措施,提高监管力度,对商办类建设项目全链条管控

南小寓也为大家总结了一下该文件的几大重点,方便大家“学习”!

1、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于施工期间在项目的醒目位置增设风险提示牌,告知买受人该项目为商办类建设项目,不得作为住宅使用,否则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标注区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区执法局以及辖区资源规划分局监督责任人和举报电话。2、建筑平面布局不得采用住宅套型设计,不得设置厨房等居住空间,卫生间、茶水间或饮水供应点必须集中设置,同时还对商业用途建设项目和办公用途建设项目分割单元的面积、建筑层高做了严格的规定。3、开发商的违法行为一经立案,资源规划部门将停止办理后续各项手续,包括不准变更许可、不准竣工规划条件核实、不准竣工土地复核验收以及停止办理产权登记。

4、对限期未整改到位或涉嫌犯罪的违规企业及其控股公司列入“黑名单”,并推送至信用厦门信息平台,对其实施联合惩戒。禁止被列入黑名单的违规企业及其控股公司参与厦门市土地市场交易。

多地出台政策,严禁“商办改公寓”!

厦门这份文件的出台,对不少涉嫌“商办改公寓”或者未来打算“铤而走险”的开发商来说,绝对是一大暴击!除了厦门,全国多座城市,包括北上广等一线城市在内,都出台了类似的政策。

例如北京曾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表明商办类项目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开发企业新报建商办类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500平方米,不符合要求的,规划部门不予批准。

上海发布《关于加强本市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对于本市新增的经营性用地,出让合同中应明确办公用地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商业用地未经约定,不得建设公寓式酒店。历史违法用地处置同样参照本条执行。

南京也于2017年出台了《关于加强商业办公等住宅类建筑项目管理的通知》,内容如下:

一、商业办公类非住宅类建筑(不包括酒店、公寓和宿舍等具有居住功能的建筑)不得按单元式或住宅套型设计,一般应采取公共走廊、公共卫生间式布局,除食堂外不得设置厨房,开水间或者饮水供应点、卫生间应当集中设置;其中办公、工业、科技研发等建筑如确需设置带独立卫生间的套间,其每一分隔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应不小于150平方米,此类套间面积不得超过本层建筑面积的 20%,且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利用层高进行潜伏设计。商业办公类非住宅类建筑,其室内建筑功能除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可配建酒店式公寓外,其余一律不得标注酒店式公寓功能。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建筑前应向购房人明示房屋的规划用途、土地使用年限、契税、物业服务费、水电费以及配套建设指标等情况,告知购房人应严格按照规划用途经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利用层高加建隔层,并在认购书和购房合同中与购房人明确约定。对规划核实后擅自在内部分加层、增加建筑面积等违法建设行为一经举报查实,各职能部门需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之前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建筑,均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对比厦门新政,南京工业大学副教授、南京房地产学会会长吴翔华告诉南小寓:厦门此次出台的《关于加强商办类建设项目全链条管理实施意见》比南京严格,尤其在虚假销售宣传方面的管理,值得南京学习。而且,南京亟需加强完善开发商在销售、宣传等环节的规定。

“办公当公寓”卖,购房人损失惨重!

近两年来,公寓类产品凭借着无限购、价格低,甚至可以买一层得两层面积,投资和自住需求大,拥有了不错的市场。但随着项目陆陆续续的交付,全国各地接连爆发“商办改公寓”维权事件,买房人直呼“上当”。

就在今年8月初,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点名曝光了佛山某家楼盘,把办公用房包装成公寓来出售。从2016年至今,有5800多名业主花费上百万,结果竟然买了一间办公室。



△业主李女士

今年4月份,厦门翔安区龙郡青年城的购房人代表通过微博投诉称,厦门龙郡青年城交房在即,却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房。更可怕的是,近千名业主花了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买来的并不是开发商承诺的“商住两用”房,而是商业办公房,根本无法入住。

△东窗事发后,龙郡房产更改宣传材料,并拆除样板间,试图逃避责任。

回到南京的商办市场,同样也是乱象不断,维权接二连三。

城北的花样年喜年中心隐瞒项目性质,并私自收取团购费,导致多名业主前去维权。最终,经过多次交涉之后,开发商最终同意业主退房。(详情:部分房款未写进总价、商办改公寓!提醒:花样年喜年中心存违规行为)

江北的明发财富中心前不久迎来了一批房源交付,直到这时,才有买房人意识到自己买的不是公寓而是办公,买房人称如果自己知道“办公房”没有生活设施(卫生间,厨房等),根本不会买。据南小寓了解到的最新情况,开发商已经拆除了原来的售楼处及样板间,(详情:什么情况?明发财富中心公寓、办公混卖,业主“稀里糊涂”买了办公房!)

就在上个月,江宁某家楼盘公寓变办公,引发业主维权后开发商给出了解决方案:退房的业主将退还全部已付房款,并按照年利率5%补偿利息损失;不退房的业主房屋改为毛坯交付,并按照业主购房的面积进行相应补偿。

有业内人士告诉南小寓,这些开发商大多采用“瞒天过海”的把戏,先按照办公用房的标准装修供主管部门验收,再进行公寓改造。也就是说,开发商一边欺骗政府部门躲过验收,一边重新装修成公寓来欺骗业主。

网友讨论

针对层出不穷的“商办改公寓”维权事件,各位网友是怎么看的呢?南小寓也收集了部分网友的观点,看看他们怎么说:

一米阳光:打着公寓口号卖办公用房,涉嫌虚假宣传,老百姓到底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顺其自然:这种情况就没部门来管吗?该罚款就罚款,严重的该追究责任的,统统按照法律进行严惩!

Star:心疼买房人,好好的一件事变成了花钱买罪受!

无所谓的心:这些业主也太大意了吧!合同都不细看,几十万就闭眼往里扔,能怪谁?

inin:大家买房都不做调研的吗?啥都不懂就敢买?有钱任性?

晴天贝贝:南京商办市场还是太乱了!历史遗留问题一大堆,必须加大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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